4  工作职责

会计科

(一)会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日常经济活动有关原始凭证的审核和会计核算。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进行现金收付,按照银行存款管理有关规定,根据记账凭证办理支票收付及转账业务。

3.掌握经费支出的原则、范围、标准,做到所列支经费合理合法。

4.负责各账户的结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5.负责学校各项人员经费核算。

6.负责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验收报账凭证审核登记并与国资处核对;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核算和报表。

7.随时掌握资金活动情况,及时提供资金调配相关信息,分析经费支出的执行情况,探索学校的经济活动规律,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保证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

8.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长

履行科长职责

1.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完成本科室所属业务;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对本科室下属人员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管理和操作。

3.及时完成科室工作计划、总结。

4.承担财务长职责;

5.完成对账工作。每月月初对零余额指标、部门项目指标、会计科目余额进行对账,交于计划科科长复核后,并将对账结果报送到主管业务的财务处副处长。

6.每月编制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账务调节表,并将调节表报送到主管业务的财务处副处长。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行复核员职责

1.根据审核员传递的凭证,认真复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打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科目汇总表及各类账本。

3.编制月报表、季报和年度报表,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内容齐全,上报及时,并写出财务收支情况分析说明书;探索学校的经济活动规律,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

4.归集整理装订全年凭证,全年账簿,妥善保管会计资料,根据《会计法》规定,按期整理归档;

5.做好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部门制定的文件整理归档,编制电子档案。

6.保管使用好银行账户法人印鉴。

7.复核零余额账户、网银代发、网银代扣学费、住宿费、教材款等支付业务。

8.复核对账。月初前两个工作日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盖章归档;

9.负责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三)审核员1

1.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使用明细科目。

2.按照经费支出原则、范围、标准对学校教育事业经费中各基本支出(后勤处除外)项目进行核算。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做到内容齐全,手续完备;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退还给有关人员。

4.填制记账凭证,摘要既能准确反映业务的主要内容,又要简明清晰、规范统一,便于查询,每笔业务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压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5.负责往来账的记账与管理。

6.配合计划科作好财务决算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审核员2

1.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使用明细科目。

2.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中人员经费、后勤产业处和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各项支出核算工作;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验收报账凭证审核登记,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对,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做到内容齐全,手续完备;不合规的原始凭证退还给有关人员。

4.填制记账凭证,摘要既能准确反映业务的主要内容,又要简明清晰、规范统一,便于查询,每笔业务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压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5.负责往来账的记账与管理,掌握各单位预算经费支出、结余情况,保证预算不超支。

6.配合计划科作好财务决算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出纳员1

1.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严格遵守会计法现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复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收付业务。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证券”顶库存现金,禁止挪用和坐支现金。做好各类现金的收支存取工作,掌握鉴别真假人民币的技术,发现假币及时上交。

3.依据计划科签署的收入通知进行收款,将资金入账凭证交综合审核员进行帐务处理。

4.遵守《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负责银行支票、汇票等单据的购买、使用、保管工作;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保管;保管使用好财务专用章,做到安全锁门,锁柜。

5.负责复核零余额账户支付业务。

6.办理银行账户年检、协议手续等。

7.协助复核员整理装订凭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出纳员2

1.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严格遵守会计法现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复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收付业务。

2.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负按照网银密钥三级权限操作,保管好密钥、密码,不得私自授权。

3.网银代扣学费、住宿费、教材款等代收费;网银代发方式支付。

4.负责学校零余额系统中支付申请,填写至付款凭证相应位置,交出纳员1

5.零余额账户信息管理:打印支付凭证(还本、政府采购等);指标到账提醒、通知、核对等。

6.公务卡支付:研究具体业务及流程(公务卡办理、信息搜集、上报财政厅、日常支付、统计等)。

7.及时对账,在对账基础上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交由复核员复核后盖章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科

(一)计划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预、决算工作;填报校内校外各种信息统计报表及其他各类会计报表。

2.负责落实财政拨款及学校各项收入的回拨申请工作。

3.负责各项贷款管理。

4.协调配合财政、审计检查等工作。

5.负责学校各部门、各专项经费预算指标下达。

6.复核对账。对会计科科长所做的(零余额、部门项目账、科目余额)对账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盖章交于会计科保存归档。

7.合同管理,并对每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长

履行科长职责

1.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完成本科室所属业务;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对本科室下属人员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管理和操作。

3.及时完成科室工作计划、总结。

4.落实财政拨款及时向会计科下达进账通知,及时向处领导反馈资金计划、收入落实情况;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上级有关规定新政策,组织开展处内业务学习并监督指导政策落实、执行情况。

5.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及其他各类校内校外会计、统计报表工作,并将电子及纸质报送给主管业务的财务处副处长。

6.负责学校各部门、各专项经费预算指标下达及经费调拨工作。

7.负责学校季度、月度用款计划编制及申报;及时监督支出预算执行及收入预算收缴情况。

8.负责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逐项进行审核预算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控制。

9.根据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编制相应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安排和计划。

10.负责对各类收入签署收入通知,交付会计科进行帐务处理。

11.配合接待各项财政、审计检查工作。

12.负责银行贷款工作,按时组织还款。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报表员

1.负责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逐项进行审核预算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完成百分比,并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完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报送到主管业务的财务处副处长。

2.接受计划科科长安排的工作。

3.合同管理。对全校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每项合同的资金情况做出使用计划,掌握每项合同的使用进度。

4.负责全处人事考勤及工会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基建会计核算和报表工作。

2.负责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账户的会计核算、管理和报表工作。

3.负责组织部账户会计核算管理和报表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本申报工作。

5.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公积金申办、缴纳、封存和对账等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地完成公积金的汇缴工作。

6.负责学校各项税费、保险等申报、上缴及其他税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

7.学生各项收费许可办理、各项收入的收缴、及各类收据的使用、整理、保管工作,负责收入对账;对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能及时提供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

8.组织草拟、宣传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起草处内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9.负责全处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10.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长

履行科长职责

1.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完成本科室所属业务;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对本科室下属人员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管理和操作。

3.及时完成科室工作计划、总结。

4.加强各结算账户管理,承担各账户财务长职责;协调好与相关部门之间关系。

5.负责每月学校及兴科各账户的税务报表、税费缴纳及各类保险的缴纳工作。

6.学生各项收费许可办理、新增专业物价审批、各项收入的收缴、及各类收据、发票的使用、整理、保管工作。

7.负责处内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处固定资产申购、使用和管理。

8.负责全处的网页制作、计算机硬件、软件维修维护及更新工作,并负责向学校校园网发布财务处动态及简报,兼任信息管理员工作。

9.组织草拟、宣传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起草处内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行综合复核员职责

1.根据会计员传递的凭证,认真复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对于多渠道资金来源做到账目清晰,结转正确,保证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

3.组织对账,月初前两个工作日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盖章归档。

4.负责收费系统及学校财务系统管理员工作。

5.负责票据购买证的管理及各种票据购买、保管工作。

6.负责学、杂费确认盖章工作。

7.经主管业务的财务副处长授权后,对收费系统基础数据进行设置。

8.对学生收费减免额度进行控制;负责学生休学、留降级、退学等情况的费用调整与管理,调整标准审核后报主管业务的财务副处长签批后进行调整。

9.保管并使用各账户发票专用章。

10.负责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11.保管使用好兴科账户法人印鉴。

(三)综合审核员

1.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基建财务管理规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使用明细科目。

2.做好基建会计工作,遵纪守法,全面掌握会计审核的内容,严格执行基建会计的各项支出范围及标准;按时完成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部账户核算工作;编制学校各类收入及退费记账凭证;依据出纳员1提供的银行回单编制记账凭证。

3.及时做好各项工程交付使用的结转工作,以便保证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4.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无误的原始凭证递进行账务处理,做到内容齐全,手续完备;不合规的原始凭证退还给有关人员。

5.填制记账凭证,摘要既能准确反映业务的主要内容,又要简明清晰、规范统一,便于查询,每笔业务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压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6.保管好组织部账户小印鉴。

7.负责兴科账户网银复核工作。

8.配合做好各账户财务决算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员

1.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准确进行账务处理,严格遵守会计法现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复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收付业务。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证券”顶库存现金,禁止挪用和坐支现金。做好各类现金的收支存取工作,掌握鉴别真假人民币的技术,发现假币及时上交。

3.担任基建、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部出纳员。

4.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登记住房公积金备查帐、个人台帐登记,并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5.每年调整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标准。

6.每年个人年薪十二万的申报工作。

7.负责每月计算并上缴学校及兴科的个人所得税。

8.保管使用好各账户金税盘,负责开具相关税费发票,办理其他涉税业务。

9.归集整理装订全年凭证,全年账簿、全年增值税发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收费员

1.负责各项办理收费许可、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

2.按规定领取和使用票据;做好学生学费、宿费、杂费的收缴、核算、对账工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截留;集中收费时,按照代扣批次,分别进行学生收费票据的打印、整理、统计、汇总,整理好的票据传递到综合审核员处进行记账工作。分散收费时,每笔业务方式时随时进行以上程序。

3.经财务长授权后,做好学生收费标准设定、公示工作;负责收费前台工作、学生杂费打印工作(杂费票据的打印由收费员2完成后,由综合复核员盖章确认)。

4.负责学生助学贷款事宜。

5.登记学生交费的备查帐,做到账票相符,每月编制一次“收费情况一览表”,做好收费统计分析、学生奖贷学金、特困补助等报表工作。

6.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收费对账余额调节表”,完成收费系统和收入帐对账工作,与会计科确认签字交处领导签字后存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