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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下达2019年预算的通知
2019-04-12 08:53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并经学校第54次党委会研究通过。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通过的部门或单位预算发给各部门或单位行政一把手校内邮件中,请各部门或单位对今年预算进行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部门或单位已下达的预算总额不得调整,项目名称下的业务内容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进一步细化,如认为项目名称下的经费能够正常满足业务需要可以不做调整和细化。

二、有的部门或单位项目号后标有“A”的表示该经费为专项经费,在全年业务运行中被列为专项经费的,如未开展相关业务,该专项经费不得使用,需要开展部分业务要进一步细化相应业务经费使用额度。

三、在备注中标有细化使用的预算项目经费必须细化,细化给二级学院的经费,主管部门对经费使用有监督权和指导权,不再具有该经费的再次分配权,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违规使用经费,该主管部门可要求财务处对此经费予以收回。

四、各部门或单位对今年下达的预算要进行认真研究,经研究确定后按财务处下达2019预算确认表(见附件)进行签字报批,于2019417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财务处李琳霖。

五、根据省财政预算控制要求,各部门项目经费确认后,学校财务将统一上传上级主管部门,全年支出预算经费不得跨类和窜项使用,也不能超项目预算执行。如对项目经费研究细化不够,一方面会造成有预算经费无法正常使用,另一方面会给我校绩效考核带来不利因素。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谋划,预测好项目名称下的各项经费,有效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率。

六、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各部门或单位今年的预算不再执行IC项目卡关联财务报销经费介质,各部门或单位根据本部门《辽宁科技学院2019年校内财务支出预算确认表》最终细化的项目额度报销,报销时需到校园网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辽宁科技学院报销审批单》,按审批单要求填写预算项目名称及编号,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即可到财务处报销。为便于预算细化及相关业务开展,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财务处计划科联系。

七、各部门请将以前年度IC卡(项目经费卡)在送达纸质版《辽宁科技学院2019年校内财务支出预算确认表》的同时交回财务处。

    附件附后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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