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现已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内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均可办理。为帮助全校师生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避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学校主管税务机关开发区税务局建议我校师生集中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21日。根据开发区税务局统计,今年我校涉及退税为567人,需要补税6人(财务处无具体名单)。
二、办理方式
建议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三、年度汇算内容
1.什么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2.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3.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 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 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过 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过 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过 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过 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过 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
4.办理汇算的人员范围
(1)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a.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b.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c.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2)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a.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b.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若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上述范围的师生,建议及时登录个税APP根据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完成汇算申报流程,以避免属于退税情形未及时申请退税造成经济损失,或需补缴税款未及时操作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五、办税新措施
1.新增制度规定——首违不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2.2020年汇算清缴——关联2019年度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六、操作流程
1.标准申报----点击此处查看
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应选择标准申报。
2.简易申报----点击此处查看
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简易申报。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建议这部分纳税人在5月31日之前,通过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温馨提示:
1.2020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的老师在年度汇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税。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的,工资薪金数据中不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由于已单独计税,因此不在汇算范围内,无需填报进行汇算清缴。
2.我校学生和临时聘用人员2020年取得的劳务收入也在年度汇算清缴范围,若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且年度中间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使用简易申报方式申请退税。
3.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建议大家在具体操作时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进行汇算申报。
4.谨慎使用申诉功能,在填报过程中若对收入相关数据有任何疑问,可在财务办公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收入查询核实,或与财务处取得联系,不实申诉将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甚至对个人纳税信用产生影响。
七、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的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
您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通过微信个税一号群、个税二号群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美娥
电话:43164328
财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