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年终决算及财务制度要求,借款及时清理原则,请借款尚未还清的单位及个人务必于财务年底封账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事宜,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对于有特殊情况无法在2021年12月30日前还款的请本人将延时还款情况说明(纸质版)送交财务处备案。
烦请各部门、单位将此规定通知到每位教职工。感谢各部门、单位一直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财务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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